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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索引號 | 014006438/2025-04109 | 生成日期 | 2025-08-11 | 公開日期 | 2025-08-11 |
文件編號 | — — | 發布機構 | 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| ||
效力狀況 | 有效 | 附件下載 | — — | ||
內容概述 | 無錫市市場監管局關于餐飲單位“外擺”食品的安全提示 |
各餐飲服務經營者、廣大消費者:
夏日時節,錫城街頭的 “外擺” 餐飲逐漸熱鬧起來,一張張餐桌、一個個攤位點亮了城市的煙火氣,為市民和游客帶來了便捷與美味。但夏季高溫高濕的天氣,也讓 “外擺” 食品面臨微生物滋生、食材變質等安全風險。為守護好錫城百姓 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促進餐飲行業規范有序發展,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特向全市 “外擺” 餐飲服務經營者及消費者發出如下提示:
一、經營者請注意:嚴守規范,筑牢安全防線
1.證照齊備,明示經營
經營單位應結合實際,按要求做好報告工作并公示證照,或按《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》到屬地街道做好備案工作,應在劃定區域和確定時段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,并在其攤位明顯位置張掛食品攤販信息公示卡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。建議主動設置 “食品安全提示牌”,標注菜品制作時間、建議食用時限,讓消費者吃得明白。
2.健康上崗,操作合規
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證上崗,落實晨檢制度,如有發熱、腹瀉等癥狀立即離崗。操作時穿戴整潔工作服、口罩、帽子及一次性手套,嚴禁佩戴首飾、留長指甲或涂抹指甲油,避免直接接觸食品造成污染。
3.食材可溯,售賣有序
嚴格落實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,保證每一批次原料可追溯、有保障,外擺餐食需與店內銷售執行同等安全標準。不同類型菜品分開售賣,貯存溫度符合要求,嚴格把控售賣時限。不得經營生食水產品等生食類食品、裱花蛋糕和用勾兌工藝生產的酒類。熱食售賣時確保中心溫度始終不低于 60℃,并定期檢查設備溫度;在 8℃至 60℃條件下存放的餐食,加工后 2 小時內必須售出,超過 2 小時且未變質的需徹底加熱后方可銷售。冷食菜品,必須存放于冷藏設備中,溫度嚴格控制在0℃—8℃。外帶餐食的打包盒必須是經檢驗合格的食品級包裝材料,具備無毒、無害、耐高溫(或耐低溫)、抗腐蝕等特性,且符合國家食品相關標準。
4.環境整潔,防污到位
外擺區域遠離垃圾桶、公廁等污染源。每日經營前后對操作臺、工具徹底清潔消毒,保持攤位周邊環境整潔,垃圾日產日清,杜絕油污、雜物堆積。攤位應具備相應的防塵、防蠅、防鼠、防蟲等衛生防護設施。同時,主動張貼 “適量點餐” 提示,提供 “小份菜”、“半份菜”,踐行反餐飲浪費。
二、消費者請注意:擦亮雙眼,放心消費
1.選購外擺食品時,優先選擇衛生狀況良好的攤位,查看證照公示及從業人員健康證;
2.注意觀察食品儲存條件,如冷藏食品是否存于冷柜、熱食是否有保溫措施,避免購買久置、疑似變質的食品;購置回家后的食品若需放置較長時間食用前建議再加熱。
3.消費后保留憑證,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或價格糾紛,可撥打12315或12345舉報投訴熱線。
城市的煙火氣,離不開 “安全” 二字。希望全市餐飲經營者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,消費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,共同守護錫城 “舌尖上的美味與安全”,讓夏夜的煙火氣更安心、更暖心!
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5年8月8日
來源: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