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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號 | 錫政發〔2020〕27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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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發機關 | 無錫市人民政府 |
成文日期 | 2020-10-09 13:23:23 |
文件狀態 | 執行中 |
市政府關于公布無錫市區第二批次 歷史建筑保護名錄的通知
錫政發〔2020〕27號
各區人民政府,市各委辦局,市各直屬單位:
市政府批準市自然資源規劃局、市文廣旅游局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、市財政局聯合確定的無錫市區第二批次歷史建筑保護名錄(共計83處),現予公布。
無錫是富有江南水鄉地域特色的歷史文化名城,擁有眾多保存完整、特色顯著的歷史建筑。保護好蘊含城市歷史和文脈的歷史建筑,對彰顯吳地文化、塑造城市特色風貌,更好地延續歷史文脈、展現城市風貌,推動無錫山水名城、文化名城建設,具有重要意義。
市各有關部門要依照《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》等法律法規和《無錫市市區歷史建筑確定與保護利用工作方案》(錫政傳發﹝2019﹞53 號)的要求,根據各自職責指導歷史建筑所在地政府制定保護與利用的鼓勵、激勵措施,調動歷史建筑所有人、使用人、管理人保護與利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。各級宣傳部門要加強對歷史建筑保護與利用的宣傳,增強全社會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意識。各區人民政府及歷史建筑所有者、使用者、管理者要加強對歷史建筑的保護與利用,做好歷史建筑的測繪建檔、掛牌展示工作,充分發揮歷史建筑在我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中的積極作用。
附件:無錫市區第二批次歷史建筑保護名錄(83處)
無錫市人民政府
2020 年10 月9日
責編:司法局